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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坛反腐十大重判,李铁二审判决刑期20年,仅排第2位

2025年4月3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下是截止2025年4月,中国足球领域近年来因腐败案件被判处刑罚的涉案人员中,处罚力度最大的前10位如下:

10.戚军(中国足协战略规划部原部长)

罪名:受贿罪

刑期: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案件要点:在竞赛管理及赛事规划中受贿,刑期反映其职务行为的严重性。

9.董铮(中超公司原总经理)

罪名:受贿罪

刑期: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涉案金额:非法收受2200万余元

案件要点:操控赛事转播权及赞助商合作,涉案金额较高。

8.李毓毅(中国足协原副主席)

罪名:受贿罪

刑期: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涉案金额:非法收受1200万余元

案件要点:在俱乐部准入审查及赛事管理中受贿。

7.刘奕(中国足协原秘书长)

罪名:受贿罪

刑期: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60万元

涉案金额:未具体披露,但涉及李铁行贿100万元以谋取国家队主教练职位。

6.马成全(中超公司原董事长)

罪名:受贿罪

刑期:有期徒刑11年3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案件要点:长期掌控中超联赛商业利益分配,涉案金额未公开但刑期较长。

5.于洪臣(中国足协原副主席)

罪名:受贿罪

刑期: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涉案金额:非法收受2254万余元

案件要点:在俱乐部运营及赛事安排中受贿,涉及多支中超球队。

4.陈永亮(中国足协原常务副秘书长)

罪名:受贿罪、行贿罪

刑期: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20万元

涉案金额:非法收受1934万余元

案件要点:涉及国家队管理及赛事操控,行贿金额较大。

3.杜兆才(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

罪名:受贿罪

刑期: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涉案金额:非法收受4341万余元

案件要点:利用职务便利在赛事承办、人事安排等方面受贿,罚金金额为足坛反腐最高。

2.李铁(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

罪名: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刑期: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涉案金额:总计近1.2亿元(包括受贿、行贿等)

案件要点:涉及操纵比赛、行贿足协官员及俱乐部人员,二审维持原判。

1.陈戌源(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

罪名:受贿罪

刑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涉案金额:非法收受8103万余元

案件要点: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赛事安排等方面受贿,涉案金额巨大。

其他重要人员

谭海(裁判管理部原部长):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金20万元。

黄松(竞赛部原部长):有期徒刑7年,罚金60万元。

刘刚(成都市足协原专职副主席):有期徒刑8年,罚金70万元。

近年来中国足坛反腐覆盖范围广,涉及公职人员、教练、裁判及俱乐部高层,处罚力度空前。陈戌源的无期徒刑和李铁的多罪名数罪并罚体现了对系统性腐败的严厉打击。但是李铁会是中国足球审判的最后一位吗?作为中国球迷来说,真的期待中国足球能够得到振兴,你们又是怎么看呢?